我递交加入《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批准书
第3版(国际)专栏:
我递交加入《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批准书
本报联合国9月23日电 记者何洪泽、邹德浩报道: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王光亚今天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向联合国秘书长安南递交了中国加入《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的批准书。
该公约是联合国近年来在刑事司法领域制定的重要国际法律文书。它确立了通过促进国际合作,更加有效地预防和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宗旨;规定缔约国应当采取必要的立法和其他措施,将参加有组织犯罪集团、洗钱、腐败和妨碍司法等行为确定为刑事犯罪,并对其进行相应的刑事法律制裁。
该公约为各国开展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合作提供了法律基础。我国批准该公约将有利于通过公约加强与有关国家在打击跨国犯罪方面的合作,也有利于我国进一步完善国内打击犯罪的相关措施。
制定《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的谈判工作开始于1999年。2000年11月15日第五十五届联合国大会通过该公约,同年12月12日中国政府签署。2003年8月27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该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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