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不失利 农民变市民 苏州工业园做好征地补偿安置
第6版(国民经济)专栏:
失地不失利 农民变市民
苏州工业园做好征地补偿安置
本报讯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把失地农民的补偿安置当作重大工程来抓,既确保了农民“失地不失业、失地不失岗、失地不失利”,又实现了土地高效利用,经营全面增长,城乡更加繁荣。2002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7800元,累计已有近4万农村富余劳动力转换为具有就业、创业技能的新型市民。今年1—7月份,全区共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10.7亿元,同比增长48%。
据苏州工业园区国土房产局局长吴宏介绍,园区管委会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的补偿安置问题。对建设用地一律先征用后使用,征用集体土地后,对失地农民实行农转非,并按照苏州市政府规定对农转非人员进行安置保养。保养人员每月发放160元生活费和10元医疗费补助;在政府安置前,每个劳动力每月发180元生活费和10元医疗补助;土地补偿标准为每亩1.2万元,再加1200元的青苗赔偿费。
除直接货币补偿外,园区管委会积极拓宽失地农民的经济来源渠道,组织多种形式的就业培训,鼓励农民采取股份合作、劳股混合等形式建设标准厂房出租,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同时,还投入3000万元补贴资金,帮助家庭人均收入低于2500元的住房困难户建房;对“低保”对象实现应保尽保,并为他们办理优惠医疗证,发放水电补贴;园区建立和完善了农村大病统筹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确保区内农民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张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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