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力量设立科技奖过百个
第11版(教育·科技·卫生·环境)专栏:信息时代
我国社会力量设立科技奖过百个
本报北京9月22日讯 记者任建民报道:科技部今天公布了第四批准予登记的社会力量设奖名单,准予“陈嘉庚科学奖”等20项科技奖办理登记。加上前三批准予登记的81项,我国已有101项社会力量设立的科技奖励,形成了面向全国社会力量设立科技奖的基本格局。
社会力量设奖是相对于政府奖励而言,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设立的经常性科学技术奖。社会力量设立的面向全国或者跨省区市科学技术奖须在科技部办理登记。
科技部对第四批社会力量设奖的23个申请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其中对奖励名称做了重点审查,凡是使用“中华”、“中国”、“全国”、“国际”字头的社会力量设奖,一般不设。全国性的学会和行业协会设奖,其奖励名称应使用该学会、协会名称的全称。如果使用中央领导人姓名的奖项,必须报经中共中央办公厅同意。
科技部有关负责人强调,凡是经过批准的社会力量设奖,其设奖单位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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