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轨道交通4号线事故原因查明
第5版(视点新闻)专栏:
上海轨道交通4号线事故原因查明
●施工单位违章、现场管理松懈、监理流于形式
●3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正式批准逮捕
综合本报和新华社消息7月1日凌晨发生的上海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事故原因现已查明,性质也已判定,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领导受到严肃处理。上海市政府发言人20日说,这是一起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工程责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5亿元左右。
发言人说,调查结论是根据两项有关规定,经上海市政府组成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等资深技术专家在内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取证、技术鉴定和综合分析后查明认定的。
据专家介绍,发生事故的上海轨道交通4号线旁通道,采用的是冻结加固暗挖法施工,而冻结法是一种成熟、先进的施工工艺。但上海轨道交通4号线恰恰在这样一个成熟工艺上摔了重重的一跤。
事故发生前,施工单位——北京中煤矿山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项目部对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擅自进行了调整。专家组的分析也认定,方案调整没有严格遵循冻结法施工工艺的有关规定,导致旁通道冻土结构在施工中出现薄弱环节。
不少专家都说,从6月28日出现险情征兆到7月1日隧道渗水坍塌的3天里,本来有许多次机会可以提前制止险情的发生;以现有的技术力量和国内丰富的隧道施工经验,也完全可以把险情控制在萌芽之中。但从施工方、总承包方到工程监理方,却没有一方真正做到恪尽职守,相关工作人员责任心严重缺失,挽救损失的机会就这样一个又一个地丧失了。
6月28日上午隧道下行线小型制冷机发生故障,停止供冷7.5小时。下午2时左右,施工人员在下行线隧道内安装水文观测孔,发现一直有压力水漏出,尽管采取了用木板封堵掘进面等一定措施,但效果不佳。29日凌晨3时,水阀处测出的水压接近外部第七层承压水水压。险情初露征兆,但现场没有人将这一情况向总承包及监理公司汇报,导致险情逐步加剧。就是在这样危险的情况下,7月1日零时许,中煤上海分公司项目副经理李柱和明知旁通道冻土结构存在严重隐患、工程已停工,竟还擅自指挥当班班长任秀忠,执意安排施工人员拆除冻土前掘进面部分封板,用风镐凿出直径0.2米的孔洞。正是这个孔洞出水,水砂从掘进面的右下角和侧墙不断涌出,以致封堵无效,最终酿成事故。
记者调查发现,工程总承包方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本应尽责的现场管理之松懈让人感到痛惜:6月28日,隧道内向下行线冻结管供冷的一台小型制冷机发生故障,停止供冷长达7.5小时,但从这天到6月30日的施工日记中,不仅没有任何险情征兆的反映,还堂而皇之地记载“一切正常”。
监理更是流于形式。旁通道施工期间,肩负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重任的上海地铁咨询监理科技有限公司现场监理部,没有安排冻结法施工专业技术监理人员到场实施现场监理。发生事故时,监理人员也根本不在现场。
目前,这起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已受到司法机关追究。其中3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正式批准逮捕,他们是:施工单位北京中煤矿山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项目副经理李柱和、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袁强华;监理单位上海地铁咨询监理科技有限公司总监代表李关强;上述单位另有3人被取保候审,他们是:中煤上海分公司项目经理、地铁监理公司总监、隧道公司项目负责人。另有一些单位负责人受到撤职和行政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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