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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重达3.41% 去年中央财政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预算内教育经费投入达359亿元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9-20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重达3.41% 去年中央财政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预算内教育经费投入达359亿元 第4版(要闻) 专栏: 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重达'...

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重达3.41% 去年中央财政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预算内教育经费投入达359亿元

第4版(要闻)
专栏:

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重达3.41%
 去年中央财政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预算内教育经费投入达359亿元
  本报北京9月19日讯 记者温红彦、丁伟报道: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今天在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上宣布,近年来,各级财政积极筹措资金,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体制,加大了对教育尤其是农村教育的投入力度。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从1998年的2.59%提高到2002年的3.41%。
  楼继伟说,1998年至2002年5年间,中央财政教育经费占中央财政支出比重,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仅此一项,累计增加教育经费489亿元。通过转移支付,中央财政加大了对农村教育的支持力度。据测算,2002年中央财政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预算内教育经费投入达359亿元,占全国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的36.3%。从2001年起,中央财政每年安排50亿元工资性转移支付资金,专项用于补助中西部困难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发放。1995年至2000年,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安排“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资金117亿元。“十五”期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资金50亿元,重点解决全国未“普九”县义务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2001年至2002年,为消除中小学危房,中央和省区市共安排52亿元专项资金。从2001年起,中央财政每年安排1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各地开展中小学布局调整。
  楼继伟强调,随着形势的发展,财政越来越成为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主渠道,投入力度将逐步加大。要建立、完善长效保障机制,实现农村义务教育“保工资、保运转、保安全”的目标。今后3年内,中央将安排6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中西部地区基本扫除现存严重危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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