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内发生6起特大煤矿事故 国家安监局要求强化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6版(国民经济)专栏:
一个月内发生6起特大煤矿事故
国家安监局要求强化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
本报北京9月18日讯 记者彭嘉陵报道:自8月中旬以来,仅仅一个月时间,山西晋中、湖南资兴、河南洛阳、贵州毕节、重庆秀山、陕西韩城又相继发生了6起特大事故。国家安监局(煤监局)今天召开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电话会议,要求各地强化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排查隐患,采取过硬措施,狠抓落实,坚决防范煤矿重特大事故。
国家安监局副局长赵铁锤说,煤矿重特大事故依然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今年以来,截至9月17日,全国煤矿共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6起,死亡309人,同比分别上升50%和25%;国有大矿事故有所上升。一些基础条件较好、甚至长期居于安全生产先进行列的个别国有重点煤矿,如阳泉、淮北等,也相继发生了特大、特别重大事故。
赵铁锤认为,近期部分地区煤矿重、特大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是:第一,贯彻执行国办58号、60号精神不力。对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煤矿,该整顿的没有认真整顿,该关闭的没有彻底关闭。第二,今年煤炭市场产销两旺、价格上扬,部分煤炭企业急功近利,不顾安全生产条件,盲目突击生产和超通风能力生产。第三,一些国有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存在较大差距。第四,部分地方国有煤矿在改制过程中,放松了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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