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网点莫撤服务
第14版(读者来信)专栏:呼吁
撤网点莫撤服务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基层国有商业银行逐步撤销了在农村的服务网点,仅以湖南临湘市为例,自1998年至2003年6月,4家国有商业银行共撤销分支机构28个,其中,储蓄所有23个。
国有商业银行退出以后,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必定被削弱,主要表现在:
一是使农村地区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面临资金周转的困难。临湘市已有15个乡(镇)没有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许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存贷款面临更大的困难。
二是金融服务受到削弱。许多地区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撤出以后,只有农村信用社承担着当地的金融服务工作。但农村信用社没有参加全国联行结算体系,不能满足客户需求,原来当天结算的资金,现在一般需要3—5天。这使当地企业和外地企业的交易结算和资金周转大受影响。在这种情况下,许多企业只好到外地开户以求资金汇划的方便。
三是遗留问题较多。在具体的撤并过程中,由于撤并方案的不完善,如,对零存整取、教育储蓄等储户如何方便办理存取款,问题较多,且善后服务宣传又不到位,来自撤并机构地区的储户投诉增多,集中反映了金融服务水平的下降。
四是导致农村金融的严重缺位。调查显示,一些农村经济发达的乡(镇)有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最多时达5家,现在几乎全部撤并,农村金融调剂的担子全部落在了农村信用社的肩上。由于部分农户将存款转存城区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到2002年末的存款余款增幅较缓,有的地区甚至出现下降,加重了农村资金供求比例的失衡。
在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从农村市场退出过程中,农村信用社应以此为契机,增强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机遇意识、发展意识、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宣传意识、服务意识,正确谋划,步步为营,稳扎稳打,时时把握工作的主动权。应进一步加强员工职业道德教育,加强业务技能培训,不断加强现代金融经济管理知识的学习,提升经营层次,尽快适应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的要求,为当地经济改革与发展做出贡献。
中国人民银行湖南临湘市支行 周传恕 彭琛娟 徐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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