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标题

依法治理保畅通——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委员会依法治理交通纪实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9-17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依法治理保畅通——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委员会依法治理交通纪实 第14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依法治理保畅通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委员会依法治理交通纪实 '...

依法治理保畅通——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委员会依法治理交通纪实

第14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依法治理保畅通
——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委员会依法治理交通纪实
田其智 蒋天伦 刘树荣 李卫东
  位于长江、乌江交汇处的重庆涪陵,山清水秀,历史悠久。作为重庆中部和长江上游的重要交通枢纽之一,水陆交通发达,是乌江流域的物资集散地。借国家西部大开发的大好机遇,依托重庆直辖,5年来,重视交通设施建设。截至2002年底,全区共有公路里程2949公里,一个具有枢纽地位的综合立体交通体系初步形成。
  为全面实施全区依法治区战略,推动交通事业在法制化的轨道上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重庆市涪陵区交通委员会针对区内交通行业工作的实际,全面落实《交通系统依法治理第一个五年(1999—2003年)规划》,开展依法治理,取得显著成效,保障了交通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近年来,交委系统共有5个单位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3个单位被评为省级“青年文明号”。
  学法守法 依法行政
  依法治理涉及面广,任务繁重。为此,区交委成立了依法治理第一个五年规划领导小组,加强对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并把依法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部署,有检查。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了具体办事机构和人员,工作经费有保障。委属各单位也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依法治理的基础。从交通行业工作的实际出发,他们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并把此摆到重要位置。他们组织副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采取集中学和分散自学的方式,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并组织参加全区学法考试。通过学法活动,各级领导干部提高了法律素质,增强了守法的自觉性,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和依法决策的能力。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和交通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区交委十分重视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每年都组织所有干部和交通执法人员参加全区学法考试。执法人员认真学习《重庆市地方性法规理论知识读本》、《婚姻法》、《法律知识手册》、《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真正认识到学法用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逐步形成了学法、守法的良好风气。特别是通过宪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公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了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在实际工作中,做到依法行政、严格管理。
  严格执法 推行责任制
  针对交通行业的重点、难点,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是确保交通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的关键。近年来,他们针对扰乱陆上运输秩序的“三无”黑车,依法进行专项整治,取缔、拆解“三无”黑车100多辆,确保了陆上运输市场秩序;依法开展水上“三无”船舶的清理整顿,取缔、销毁了30多艘“三无”船舶,确保了水上交通安全,维护了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开展对汽车修理厂和停车场(点)的清理整顿,规范了汽车修理厂和停车场(点)的秩序;加大力度对改型车辆吨位的纠错,有效地遏制了公路养路费、客货附加费和公路车辆通行费的流失,为交通建设的发展积累了资金。
  根据《重庆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区政府行政执法目标责任书、“四五”普法目标责任书的要求,他们与委属6个执法(含委托执法)单位签订了《交通行政执法目标责任书》,与委属21个企事业单位签订了《“四五”普法目标责任书》,将行政执法和“四五”普法的目标任务落实到各单位实行年度检查考核评比。同时,修改完善了原来的各项规章,制定了“交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交通重大具体行政行为请示报告制”等,促进了公路交通事业规范化。
  在强化制度建设的同时,他们还注重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加强队伍建设。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根据交通部和重庆市交委的规定和要求,新进执法队伍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年龄在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经统一培训考试合格者,才能进入执法队伍;其次,是统一执法人员的着装管理。根据市交委的统一部署,他们对全区交通执法人员进行统一清理,按规定统一执法服装和标志,并规定交通执法人员在上班和从事执法活动必须着执法服装和配戴标志,树立交通执法人员的执法形象。
  “送法下乡”
  在开展的“送法下乡,送法到基层”活动中,针对交通行业工作的特点,他们将《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重庆市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编印成册,采取多种形式送法下乡,送法到基层。一是积极参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同时,他们还利用板报、标语、宣传站、出动宣传车、宣传艇开展法律法规的专题宣传,将编印的法律法规手册送到基层群众的手中;二是参加区法制办组织的“送法下乡”活动,开展法律咨询;三是通过企业将编印的法律法规手册发放到管理的相对人手中。近年来,他们所编印的法律法规手册和资料达4万多册。(附图片)
  新建成的涪长高速公路
  涪陵区交通委员会非常重视法制宣传。图为他们在城区街道设立宣传站,对市民开展法律咨询,宣传《公路法》。黄志摄
  国务院三建委副主任郭树言(右三)、涪陵区委书记胡健康(右二),在涪陵调查依法治理工作。黄志摄

本网除标明“PLTYW原创”的文章外,其它文章均为转载或者爬虫(PBot)抓取; 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本网站属非谋利性质,旨在传播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历史文献和参考资料。凡刊登的著作文献侵犯了作者、译者或版权持有人权益的,可来信联系本站删除。 本站邮箱[email protecte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