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鉴定问题值得关注
第15版(教科文专页)专栏:
事故鉴定问题值得关注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孙东东
条例实施一周年来,社会各界空前重视,几乎没有其他的法律出现过引起各界都来学习的情况。医疗机构维权意识也大大提高。通过条例的学习,大多数医院知道该如何维权,防范意识也得以提高,特别是条例第二章的落实。
调查表明,对于条例的实施,医生认可,老百姓认可,认同率很高。
但还有几个问题需要提醒:第一,医生们对这个条例的学习、理解不够深入。大家不能断章取义,要把条文看全看透了才行。
第二,对条例预防事故预案的制定要清楚。事故发生之前制定的处理方案,要责任到人,医院制定好预案要演练,如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劳务事故、突发公共事故和危害事故的预案及演练值得学习,不演练没有效果。
第三,当前的问题是鉴定,这是个大问题。鉴定中存在的问题一是一些地方的专家库不能建立,资源有限。鉴定当中的另一个问题是专家不知怎样鉴定。医学专家都是本行业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有丰富的临床经验,遗憾的是不知道鉴定的性质、方法,以为死人就是一级事故,不知道鉴定的程序,鉴定的关键问题,如行为的定性、因果关系、过失责任的测量、行为的两个结果,不知道怎么做。
还有鉴定当中,鉴定书的格式,鉴定书的质量问题。鉴定书写的水平参差不齐,这样直接影响了鉴定的质量。(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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