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厦门等特大走私受贿案曾使海关队伍蒙污,从严治关、改革创新又使这支队伍——重振雄风 再创新高
第6版(经济专页)专栏:
湛江厦门等特大走私受贿案曾使海关队伍蒙污,从严治关、改革创新又使这支队伍——
重振雄风 再创新高
辛文
最近,在海关工作的小张每天一下班都把自己的制服收拾得笔挺干净。小张边把制服小心翼翼地挂进衣橱边告诉记者,如果纪律允许的话,真想下了班还穿着这身制服在大街上走两趟。只要一穿上关服,看上去就特精神。
小张对制服的感情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海关队伍的精神风貌。海关总署署长牟新生用3句话来概括海关队伍现状:走出了局部执法腐败的困境;理清了新形势下的工作思路;振奋精神,初步走上了重振雄风、改革创新的道路。
端正思想 振奋精神
1998年全国打击走私工作会议是中央打击走私和惩治腐败的动员令。人们一方面看到海关雷厉风行,全力以赴,与各地、各部门一道,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反走私斗争,反走私捷报频传;一方面一些害群之马被绳之以法。反走私、反腐败取得重大成果。
2000年2月20日,国务院领导在中南海与参加关长会议的部分代表进行了座谈,衷心地希望海关系统全体同志,“抬起头来,挺起胸来,站得稳稳的,把工作抓起来”,“振奋精神,从严治关,重振雄风,再创新高”。
如何振奋海关干部队伍的精神、端正海关工作指导思想,成为总署党组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为此,总署党组在2001年4月召开的全国海关科技工作会议上,提出了“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业务指导思想,并组织全国海关对此进行大讨论。经过研讨和实践,这一业务指导思想得到了全国海关上上下下的一致拥护,也得到了各级党政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同。在2002年初的全国海关关长会议上,这一业务指导思想正式被确立为新时期的海关工作方针。海关工作新方针的提出,是对海关历史经验的继承和发展,是对海关工作规律认识的升华,是把握好“把关”与“服务”平衡点的有力思想武器,对于振奋海关队伍精神、做好海关各项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加大改革力度 加强队伍建设
亡羊就要补牢,一项项加强队伍建设的措施陆续出台。
领导班子建设加强。为了落实中央对领导班子理论学习的要求,总署党组带头落实《海关系统直属海关单位党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暂行规定》,积极贯彻落实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作出《海关总署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总署机关作风建设的决定》,并发动全国海关帮助总署机关查找存在的问题。同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调整、交流力度加大。根据海关行业特点,加大干部交流的力度。2001年以来,海关系统交流干部4500余人次,按规定必须交流的直属海关关长,基本交流到位。另外,海关还从系统外选调11名厅局级干部到海关工作。在此基础上,海关还强化了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积极发挥海关执法评估系统、税收分析监控系统的作用。这两个系统也是海关利用信息技术,通过对海关各种数据的对碰和宏观分析,能够发现某一个关区在估价、税收宏观上的问题。关税分析监控系统则可以具体到每一票货物估价正确与否。为了增强管理的有效性,海关总署驻天津、上海特派办相继挂牌成立,其职责是协助总署对辖区内直属海关进行执法检查和监督。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加大。海关总署作为中组部确定的全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综合试点单位,重点开展了3项工作:扩大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明确选拔任用干部必经的民主程序;推行干部竞争上岗,2001年,全国海关推行局、处、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职位数1373个,通过竞争上岗任职的干部1310人;普遍推行了任前公示和试用期制度。
海关思想政治工作得到加强。在认真总结了近年来海关队伍建设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海关总署迅速成立了政治部,协调发挥组织人事、教育培训、政工、纪检监察、督察审计等部门在干部队伍建设中的作用。紧接着,深圳、青岛等海关的政治部纷纷组建完成,海关政治工作体制和机制得到完善。
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成果。海关积极落实责任制,各级海关“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积极履行“一岗双责”;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把反腐败任务细化分解,初步形成了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治标的同时,海关加大了治本力度。加快“电子海关”、“电子口岸”、“电子总署”建设步伐,健全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H883/EDI系统实现全面升级,H2000系统和风险管理信息平台的开发应用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海关执法评估系统和关税分析监控系统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重振雄风 改革创新
改革创新为海关带来了骄人的成绩。海关税收连续保持高速增长;大规模走私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经济秩序和对外贸易秩序良好;通关作业改革顺利推进,通关效率不断提高,基本实现了“有效监管”和“高效服务”的双效目标;“电子海关”和“电子口岸”建设更是多次受到总理的表扬;队伍建设方面,基层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有声有色地开展起来,广大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充分证明海关听从中央号令,是值得信赖的队伍。
2002年4月海关总署向国务院提出建立海关关衔制度的请示,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衔条例》于2003年2月28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2次会议上顺利通过,并经第85号国家主席令公布实施。
海关总署署长牟新生说,《关衔条例》从起草到颁布实施,前后加起来时间也不到一年,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海关工作的关心、厚爱和充分信任,这也是全体海关人员励精图治、团结奋斗、共同努力的结果。
(附图片)
题图:北京首都机场海关关员在帮助进境旅客办理通关手续。
冯利敬 尚秀菁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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