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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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
经国务院和中央军委领导批准,原信息产业部吴基传部长于2001年11月8日签发了部长令,颁布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该规定是无线电管理的基础性、纲领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包括一般术语、有关频率管理的专用术语、无线电业务、无线电台站与系统、操作术语、发射与无线电设备的特性、频率共用、空间技术名词、无线电业务间的关系参考图、无线电频带和波段的命名、常用字母代码及业务频段对应表、国际电信联盟(ITU)区域划分及中国、ITU、香港和澳门的频率划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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