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定西李家堡镇小城镇建设 先拆房后补偿 动迁户难接受
第14版(读者来信)专栏:临督哨
甘肃定西李家堡镇小城镇建设
先拆房后补偿 动迁户难接受
甘肃定西县李家堡镇李家堡村 高元贵 陈绍民
我们是甘肃省定西县李家堡镇的村民。我镇的小城镇建设计划自2001年开始实施,镇政府制定的许多相关规定让村民于法于理都无法接受。我们无法接受自己拥有合法土地使用证、辛苦半生换来的房屋将被拆毁,无法理解本是利国利民的小城镇建设会让我们负债累累。现将实情反映如下:2002年6月,镇政府贴出通告,计划将原312公路拓宽40米,将拓宽后马路两边15米地域定为开发带。镇政府在没有办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将开发带上的地皮用公告的形式一次性征用并向外出让。我们居住的地段被定为黄金段。镇政府规定,原住黄金段的拆迁居民若要重新建房,必须交足出让金。按镇政府定价,我们这些住户要向镇政府交纳每平方米380元的国有土地出让金,也就是说每一米宽的地方要交纳5700元,每个农户少则交六七万元,多则十几万元。
我们都是在黄金段上居住了近百年的老户,在这块土地上生息繁衍了几代人,有合法的《土地使用证》,但如今镇政府无视我们的合法权益,强行叫我们拆迁,而补偿标准又远远低于县政府前几年制定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定西是十年九旱的穷地方,近几年连续歉收,要我们拿出巨额资金购买自己拥有使用权的地皮,一来思想上难以接受,二来经济上无力承受。
我们诚心拥护小城镇建设,但对镇政府关于所有拆迁户先拆旧房、后划给新宅基地、再付补偿费的规定很难接受。我们希望镇政府先划宅基地、支付补偿金,让拆迁户有了新的住处后再拆旧房,但这种合理要求却遭镇政府拒绝。
甘肃定西县李家堡镇李家堡村 高元贵 陈绍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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