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 加强信用建设 建立预警机制
第12版(专页)专栏:
江苏
加强信用建设
建立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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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完善“经济户口”管理、大力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上,不断发挥和延伸“经济户口”、企业信用在强化市场监管方面的重要作用,探索实施了企业预警管理制度,收到了良好效果。
企业预警管理机制主要由企业登记管理警示制度、企业风险预警制度和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三部分构成。企业登记管理警示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发出提示或对某种行政行为予以限制的警示。其要点是:充分发挥和运用计算机手段,对有问题的企业开设警示窗口,一旦涉及问题企业的查询及有关登记操作时,警示窗口将自动弹出屏幕,工商工作人员据此对问题企业的年检、变更、注销及对外投资等行为予以有针对性的限制;企业问题被依法解决或消除后,警示窗口即行取消。
企业风险预警制度将企业涉及风险管理的事项予以公示,以便相关经营者通过信息查询及时了解该企业的经营状况,减少交易风险。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和生产经营行为两方面。纳入企业风险预警的生产经营状况主要有:企业已进入破产和清算程序;在年度检验中发现连续两年亏损;审计或年度财务报表显示企业已资不抵债;企业负债率达到80%以上。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将企业信用分为良好与警示两类。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明确了奖惩措施,对信誉良好企业一般实行企业日常检查免检,即对信誉良好企业在日常监督检查中不纳入检查计划;对失信企业则采取相关行政性限制政策。企业警示制度、风险预警制度和信用管理制度的建立,对规范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效能,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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