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大评议监督法院
第13版(民主和法制周刊)专栏:
乌鲁木齐市人大评议监督法院
本报讯 新疆乌鲁木齐市人大近年通过强化评议制度,对执法部门特别是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进行有力监督,取得了良好效果。
从2002年6月开始,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人大代表、法学专家,对乌鲁木齐市中院民事审判工作进行了较长时间的检查、评议,提出了民事案件存在超审限现象比较突出,查案难、排期开庭不够合理,民事审判工作存在着滥用审计鉴定、轻视当事人合同约定、民事案件民事判决书说理不充分等17个问题,要求法院民事审判庭纠正。对此,乌鲁木齐市中院高度重视,制定出了近期纠正、中期整改和长远建设3个阶段的工作计划。
(赵锋 武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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