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外长非例行会议发表联合公报
第3版(国际)专栏:
上海合作组织外长非例行会议发表联合公报
本报塔什干电 记者孙力报道: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外交部长非例行会议5日在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发表联合公报。公报主要内容如下:
外长们审议并通过了国家协调员理事会关于各成员国在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的配额岗位分配及地区反恐怖机构执委会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建议方案,感谢中方和乌方为分别在北京和塔什干设立上海合作组织常设机构提供必要场所。外长们责成国家协调员们加紧工作,确保尽早启动上海合作组织常设机构。
外长们责成国家协调员们准备于2003年11月1日启动北京秘书处和塔什干反恐怖机构执委会所必需的建议。
外长们签署了关于因地区反恐怖机构所在地由比什凯克迁至塔什干而修改已通过的《上海合作组织宪章》以及《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及《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协定》的议定书。外长们认为,成员国元首们关于反恐怖机构执委会由比什凯克迁至塔什干的决定,将优化中亚反恐力量的配置和协作,有利于更有效地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
外长们重申了按莫斯科峰会精神于今年年底前制定关于打击毒品、麻醉品和易制毒化学品走私的多边合作协定的迫切性。
外长们指出,将于2003年9月下旬在北京举行的政府首脑会议对落实莫斯科峰会精神、深化6国区域经济合作、推动组织建设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外长们强调,全球化时代面临跨国性的挑战和威胁,要求通过多边对话和共同行动不断加强国际社会的团结。其中,联合国作为一个在维护世界和平方面有着独一无二经验的大型国际组织,应发挥协调作用。外长们确信,尽快建立以联合国为主要框架、应对新挑战和威胁的全球体系,包括综合政治、经济、社会举措的多边协作机制具有重要意义。上海合作组织能够成为这一体系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外长们认为,加强反恐的国际法律基础,包括尽快通过《关于国际恐怖主义的全面公约》和《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的国际公约》,是国际社会的迫切任务。
外长们重申,将致力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在中亚及其周边地区打击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分裂主义和贩毒的相互协作。外长们赞同上海合作组织与有关国际组织建立联系,参与联合国协调下的国际行动。
外长们重申,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支持国际社会为阿富汗战后重建所作的努力,并赞成对阿富汗国家和经济重建实施多边援助。
外长们强调,维护伊拉克领土完整、保障伊拉克人民选举国际承认的合法政府的权力具有现实意义。外长们指出,必须进一步提升联合国在政治解决伊拉克问题方面的作用。
外长们欢迎开始旨在和平解决朝核问题的六方会谈进程。
外长们重申,上海合作组织愿为制定具体有效措施以保障本地区乃至更大范围内的稳定与安全作出自己的贡献,并将在这方面与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开展合作。
为逐步发展上海合作组织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的相互关系,外长们责成国家协调员理事会根据《上海合作组织宪章》着手制定相关文件,以建立上海合作组织观察员国和对话伙伴国制度,规范上海合作组织与其他国际组织和国家相互协作的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李肇星、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外交部长托卡耶夫、吉尔吉斯共和国外交部长艾特马托夫、俄罗斯联邦外交部长伊万诺夫、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外交部长纳扎罗夫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外交部长萨法耶夫与会,会议由乌方主持。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