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与勤政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专栏:时代新语
廉政与勤政
李俭
北京市石景山区从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办事拖拉的一件事情中吸取教训,从1997年起,建设服务型政府,取得良好效果。区长侯玉兰深有体会地说:光廉不勤,同样也是一种腐败(见7月29日人民日报)。
此言极是。长期以来,人们对党政部门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似乎就是廉洁奉公,讲求一个“廉”字。不廉,就是腐败。这已形成了一种习惯看法、定势思维。一来二去,这也影响到一些公务人员对自己的要求。他们认为,只要洁身自好、自己身上干净不腐败就行。至于勤政,至于效率,那就无所谓了。
不廉,就是腐败,这的确没错。但腐败,是不是只此一种内涵呢?从辞海中可以看到,否也!腐败,腐败,由腐而败。不廉而贪,可导致小到一个人,大到一个组织的堕落衰败;不勤而懒,也可导致小到一个人,大到一个组织的堕落衰败。而且,万恶懒为源,一懒百病生。因此,不廉政与不勤政二者殊途同归。
事实上,懒与贪常常是“一对怪胎”,而勤与廉又常常是“并蒂莲”;不能廉政的,沉湎于纸醉金迷、灯红酒绿之中,习惯于食有山珍海味、衣有精品名牌、住有别墅洋房、行有豪华轿车、出有美色相陪,怎么能体察到群众生活中的困难,怎么能感觉到百姓办事中的艰难?又怎么能够具有雷厉风行、讲求效率的作风?而做不到勤政的,没有宵衣旰食、夙兴夜寐的良好作风,又怎么会牢记“两个务必”、做到清正廉洁?廉政与勤政实为辩证的统一。在那些党内腐败分子身上,不廉与不勤二者体现得淋漓尽致;而在郑培民、孔繁森等优秀干部的形象中,廉政与勤政二者又都集于一身。
记得中央纪委下发的一部警示录像片中曾提出:党员领导干部一要干事,二要干净。干事,是勤政;干净,是廉政。既清正廉洁,又勤政为民,才是一个好干部,才是一个人民信赖的公仆。这实则是由党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的,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所要求的,也是每一位党员、每一位领导干部立身之命、从政之本。
实际上,从源头上说,能不能做到廉政、勤政,在于其信仰、信念,在于有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心无旁骛,不谋私利,像郑培民那样“万事民为先”,就能做到勤政、廉政;而从这样的世界观出发去想问题办事情,就会拒绝腐败、远离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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