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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部分高速公路“折寿” 据称,严重超载、车流量过大是“祸首”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9-08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山东——部分高速公路“折寿” 据称,严重超载、车流量过大是“祸首” 第5版(视点新闻) 专栏:记者来信 山东——部分高速公路“折寿”   据称,严重超载'...

山东——部分高速公路“折寿” 据称,严重超载、车流量过大是“祸首”

第5版(视点新闻)
专栏:记者来信

山东——部分高速公路“折寿”
  据称,严重超载、车流量过大是“祸首”
本报记者 何勇
  近来,在以“路好”著称的山东,一些按设计寿命正值“青春少年”的高速公路纷纷大修,提前步入老年状态。京福(北京—福州)高速德齐段(德州—齐河县)1997年底投入运营,今年6月即全面启动了大修工程,运行仅5年。曲阜到菏泽高速路、京福高速泰安到临沂段也曾提前大修。而按最初的设计寿命,这些高速公路至少要使用15年才需大修。
  是什么原因使这些工程验收时均为优良的工程如此不堪重负?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车辆超载是“罪魁祸首”。科学检测表明,超载运输车辆对路面的损坏是以几何级数倍增的。当车辆的重量增大到路面设计承重的2倍时,其对路面的损坏将增大到原来的20倍左右。山东有关部门公布的数字显示,该省高速公路上有60%以上的货车超载,一些5吨的货车装到50吨,10吨的货车竟装载70多吨……此外,车流量过大对路面的破坏同样惊人,如京福高速德齐段目前日通行车辆高达37000辆,大大超过原设计预测交通量(设计计划2016年才为21976辆/日)。
  山东高速公司养护部一位姜姓负责人告诉记者,超载车辆急剧增长,与目前高速公路对货车收费仍按核定吨位征收有关,“拉得越多越合算”。按照有关规定,超载车辆严禁驶上高速公路,然而许多严重超载的车辆仍旧畅通无阻地行驶在高速公路上。
  对于超载,不少长期跑运输的司机也道出他们的无奈:单位公里的吨运费长期以来执行老标准,现在各项收费都在提高,“不超载不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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