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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铁映与山西省人大座谈时强调 各级人大要积极监督建筑法执法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9-05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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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铁映与山西省人大座谈时强调 各级人大要积极监督建筑法执法

第4版(要闻)
专栏:

李铁映与山西省人大座谈时强调
 各级人大要积极监督建筑法执法
  新华社太原9月4日电 (记者刘云伶)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铁映4日和山西省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座谈时强调,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要积极进行监督,依法治业,依法兴业,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李铁映说,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是贯穿建筑法的一条主线,更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建筑业是人造自然,即第二自然,是人类活动的载体、场所。这个载体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特别是经济的发展。创造不好,会造成巨大浪费,而且会直接造成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
  李铁映指出,建筑法是一部具有特殊性的重要法律,是建筑业的根本大法。自该法1998年实施以来,我国建筑业走上了依法治业、依法兴业的法制轨道,从而保证了建筑业的秩序及其兴旺发达。
  李铁映说,实施建筑法要从多个角度考虑社会的重大影响和利益。因为它不仅规范秩序,防止质量方面的问题,保证建筑业健康发展,而且还是建筑行业多个主体利益的保障。一切违法的建筑行业既侵害这些利益,还埋下了定时炸弹,必然造成建筑物质量方面的问题。
  4日上午,李铁映还亲切看望了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李双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郭凤莲、山西省文联副主席张平、国家一级演员谢涛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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