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野生动物禁食法规
第2版(国内要闻)专栏:
深圳出台野生动物禁食法规
本报深圳9月3日电 记者胡谋报道: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日前通过《深圳经济特区禁止食用野生动物若干规定》。《规定》明确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包括国务院、广东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价值或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这些野生动物的任何部分及其衍生物,都在规定禁食的范围之内。
深圳同时规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某些经过三代繁殖达到一定规模、具有成熟的驯养技术且经国家或者广东省林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检验检疫合格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许可食用。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