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霞浦县三沙镇政府 新账旧账都认 愿意分期偿还
第14版(读者来信)专栏:答复反应
福建省霞浦县三沙镇政府
新账旧账都认 愿意分期偿还
8月24日你报读者来信版刊登了侯新宝的来信,反映三沙镇政府欠其接待费问题。我们就一些具体情况作一说明:
侯新宝系三沙镇环卫所职工。1998年至2002年期间承包镇政府食堂,负责干部、职工伙食及政府接待餐。5年来,三沙镇政府在食堂的接待费共166.7399万元,已付101.8058万元,暂欠64.9341万元。食堂终止承包后,三沙镇镇长、书记等多次与侯新宝协商分期还款事宜,表示“不管是上届政府还是本届政府所欠的接待费,经核实后,我们都认账,并保证要还”。由于财政困难,所欠接待费难以一次性全部付清,根据现在财政状况,我镇作出如下安排:本年度先付10万元结清本届政府暂欠款4.7万多元,余下5万多元偿还历史欠款。明年起拟定每一年还款8—10万元,两三年后镇财政好转了,争取多还一些直至还清。但侯新宝夫妇不接受该方案,要求镇政府在一年内全部付清所欠64万元接待费,双方协商不下,他又要求镇政府每年还20万元,三年内还清所欠接待费。双方分歧较大,协商无果。侯新宝夫妇有情绪,并不再与镇领导协商,选择了信访和诉讼。
至于侯新宝的下岗问题与其催要欠款一事并不相关。《福建省乡镇工作纲要》实施以后,乡镇环卫所不再列编。三沙镇环卫所完全是三沙镇根据自身城镇建设发展需要设置的民办公助机构,人员实行回聘制。侯新宝由于长期不在环卫所上班,又在县城开店,故未被回聘。
目前,侯新宝夫妇将此事诉诸法院,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我们认为是妥当的。我们将依据法律,通过法院的调解,进一步与侯新宝协商,力争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福建省霞浦县三沙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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