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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版(国际周刊)专栏:国际资料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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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哈发展议程:2001年11月,世界贸易组织第四次部长级会议在卡塔尔首都多哈举行,发表《部长宣言》,发动了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名为“多哈发展议程”谈判。该轮谈判确定了7个谈判领域,即农业、非农产品市场准入、服务、知识产权、规则、争端解决以及贸易与环境。《部长宣言》还决定由成员就如何使现有乌拉圭回合协议中的发展中成员特殊和差别待遇条款更加准确、更加有效和更具可操作性方面开展工作,实际上也属谈判范畴,简称贸易和发展问题谈判。
《部长宣言》决定在总理事会指导和监督下设立贸易谈判委员会(TNC),组织和协调各领域谈判。现任TNC主席为素帕猜。TNC下设8个谈判机构,分别进行上述8个领域谈判。《部长宣言》规定全部谈判应在2005年1月1日前结束。由于各方利益冲突激烈,矛盾错综复杂,整个谈判进程缓慢,几乎所有谈判议题都错过了原定时间底线。
发展回合谈判中的旧议题和新议题:旧议题主要是指农业、关税、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新议题主要包括环境与贸易、劳工标准与贸易、竞争政策与贸易、新加坡议题。
几个主要议题简介如下:
1.农业
多哈《部长宣言》提出,农业谈判的长期目标是通过加强规则等基础性改革,建立一个公平的和以市场为导向的国际贸易体制。成员共同承诺,要切实改善市场准入,实质性地削减关税;减少直至取消各种形式的出口补贴;实质性地减少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各方一致同意将发展中成员特殊和差别待遇作为谈判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各个方面予以体现并具可操作性,以确保发展中成员的发展需要,包括粮食安全和农村发展。
目前,富国的纳税人每年花费3000亿美元支持本国农民。发展中成员则抱怨这些政策人为造成廉价商品,例如,接受补贴的欧盟食糖以及美国玉米大量涌入使得发展中成员利益受到损害。同时,发达成员还通过关税和配额将一些进口农产品拒之门外,进一步扭曲了商品价格。因而发达成员与发展中成员在农业问题上分歧非常严重。
2.服务贸易
服务贸易作为正式议题纳入多边贸易谈判始于乌拉圭回合。经过8年艰苦的谈判,在各成员方的努力下,最终于1994年达成了服务贸易总协定。服务贸易的谈判分为两部分:一是多边贸易规定谈判,二是双边市场准入谈判。目前在服务贸易理事会议程上的议题主要包括服务贸易评估、具体承诺谈判(即双边市场准入谈判)、本轮服务贸易谈判的评估。新一轮服务贸易谈判现已进入了实质性谈判阶段,是最有可能在2005年1月1日前结束谈判的议题之一。
3.知识产权
根据多哈《部长宣言》以及相关文件规定,专利强制许可问题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TRIPS)”议题的主要内容之一。
许多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面临着因艾滋病、肺结核、疟疾及其他流行性疾病所引起的公共健康危机,妥善实施《TRIPS协定》应当成为缓解或解决这些公共健康危机的一种途径。《部长宣言》指示TRIPS理事会在2002
年前为部分缺乏或不具备药品生产能力的国家所遭遇到的有效实施专利强制许可的困难找到快捷有效的办法。
4.新加坡议题
由于发达成员的极力推动,在1996年新加坡举行的WTO部长级会议上,贸易与投资、竞争政策、政府采购透明度和贸易便利等议题被纳入WTO谈判议程,称为新加坡议题。(周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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