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何须“状”约束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专栏:基层传真
责任何须“状”约束
毫无疑问,有职务就有责任,有责任就要负起责任,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但近几年来,不少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时兴签订工作责任状,什么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植树造林等名目繁杂的各种责任状都应运而生。
仔细研究形形色色的“责任状”,发现大多数本来属于本职工作范围。责任为什么要用“状”约束?这恰恰说明了某些机关和部门人员责任感的“失落”,因此,决不是签一纸责任状就能解决所有问题,重要的还是量化工作指标,明确工作职责。对一些难度大、有特殊要求的工作,在签订责任状后,还要认真考核和监督,否则签了责任状,也落实不到实处。
江苏射阳县合德供电所 许书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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