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标题

为了孩子的明天——全国人大常委会《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在宁夏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9-03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为了孩子的明天——全国人大常委会《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在宁夏 第13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执法检查 为了孩子的明天   ——全国人大常委'...

为了孩子的明天——全国人大常委会《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在宁夏

第13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执法检查

为了孩子的明天
  ——全国人大常委会《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在宁夏
武英
  为了更好地保障孩子们的合法权益,全国人大常委会宁夏执法检查组,今年7月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短短9天时间,检查组赴银川、奔固原,看经验,查问题,找对策,夜以继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建国在检查时感慨地说: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型时期,新旧观念的更替、竞争机制的引入和就业压力的增大将对人们的观念和行为产生重大的影响,势必也将影响父母对儿童的教育观念。面对这一形势,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形成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各界参与齐抓共管
  早在1991年《未成年人保护法》一颁布,自治区多数市(地)县(区)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负责对未成年人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
  自治区政府相继出台了20世纪90年代和21世纪头10年儿童发展规划纲要,这些地方性法规、文件对于推动“两法”实施,规范和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起了积极的作用。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管、各界参与、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是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要内容,12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未成年人的受教育状况有了明显提高。各级共青团和妇联组织大力开展“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等帮困助学活动。据统计,仅2002年一年自治区用于资助贫困生的各种资金近千万元,受助学生33万人。
  自治区还在提高贫困山区女童和残疾儿童入学率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采取了优化女童受教育环境、加紧培养女教师、多开办适合女童学习、就业的课程安排等许多措施,吸引女童入学。自治区为残疾儿童开办了6所特殊教育学校,在普通学校开设了残疾儿童特教班。目前,贫困山区适龄女童入学率已达96.5%,其中回族女童入学率已达80%。通过“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验收的县(市、区)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了60%。
  1999年以来,自治区政府和有关部门以贯彻落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契机,以网吧、电子游戏厅、影视娱乐场所等未成年人容易涉足的场所为重点,先后在全区部署开展了三次集中整治校园及其周边地区社会治安秩序的专项斗争,集中整治了2418所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整改校园内的治安隐患306处。对中小学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歌舞厅、酒吧、录像厅、电子游戏厅等,全部勒令搬迁。
  积极预防专项整治
  自治区政府、司法机关、共青团和妇联组织以及社会其他各界,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是选派优秀干警和政法干部到全区各中小学校担任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律辅导员,协助、指导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工作,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进行帮教。二是积极开展“警校共建”、“检校共建”、“庭校共建”活动,创建了少年军校、少年法律学校等青少年教育阵地,使广大中小学生在实践活动中,筑起预防违法犯罪的心理防线。三是定期开展对中小学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对违规租、售不健康内容影碟、书刊给未成年人观看的经营者进行严厉处罚,对违章经营、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歌舞厅、录像厅、游戏厅和网吧责令关闭停业。对引诱、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教唆犯,依法从重处理。四是各级共青团组织在各中小学开展告别“四厅(歌舞厅、游戏厅、录像厅、台球厅)一吧(网吧)”活动,在学校和社区宣传网络文明公约,在未成年人思想深处筑起反不良行为的防线。五是各级妇联、共青团、教育行政部门,积极举办各类家长学校和家庭文化、法制教育培训班,帮助家长树立保护、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正确观念。六是在社区建立了由街道干部、居委会治保主任、帮教人员家属、责任区干警组成的帮教小组,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被判缓刑的未成年犯进行帮教和监管,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的少年落实安置、帮教措施,防止他们犯罪或重新犯罪。
  强化监督构筑防线
  结合执法检查的经验和工作实际,执法检查组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具体建议:一是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教育投入。建议中央对宁夏的贫困地区在财政上加大投入,在政策上给予倾斜。二是加快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并把这项工作切实纳入城镇社区建设总体规划,改善未成年人活动场所严重不足的现状。三是进一步加强对网吧、电子游戏厅的监管力度。强化日常监管手段和技术监控设施,加大对违法经营者的惩处力度,构筑一道社会保护防线,使未成年人远离不良文化的影响。四是进一步完善少年法庭工作。在大、中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建立少年刑事审判庭,在基层法院设立少年合议庭。五是加大贯彻实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力度。将工作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结合起来,落实到基层社区、学校和家庭,构建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防控体系。司法机关切实建立起“政法一条龙”和“社会一条龙”工作体系,巩固对失足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成果。

本网除标明“PLTYW原创”的文章外,其它文章均为转载或者爬虫(PBot)抓取; 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本网站属非谋利性质,旨在传播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历史文献和参考资料。凡刊登的著作文献侵犯了作者、译者或版权持有人权益的,可来信联系本站删除。 本站邮箱[email protecte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