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少年法庭健康发展
第13版(民主和法制周刊)专栏: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互动
我国少年法庭健康发展
本报讯 目前,全国法院共建立2500余个少年法庭。基本做到所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均由少年法庭审理。少年法庭从最初主要设置在基层和中级人民法院,逐步发展到部分高级人民法院(如黑龙江、福建、河南、北京、江苏、浙江等地高院)。
各级人民法院十分重视少年法庭法官队伍建设,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选派精通审判业务、有爱心,热心教育、感化失足未成年人工作的审判人员充实少年法庭,目前全国大约有7500余名法官在从事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2001年9月,国家法官学院还举办了为期10天的全国少年法庭审判长培训班,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100名审判长接受了培训。(王焕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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