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培炎在全国房地产工作会议强调 认真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 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第2版(国内要闻)专栏:
曾培炎在全国房地产工作会议强调
认真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
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本报北京9月1日讯 全国房地产工作会议9月1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出席会议并讲话。曾培炎强调,各级政府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精神,为保持当前经济发展的好势头做出贡献。
曾培炎说,1998年以来,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住房福利制向住房商品化的历史性转变。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房地产市场初步建立,房地产开发投资快速增长,居民住房消费持续扩大。全国每年有1000万个城镇家庭改善住房条件,2002年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22.8平方米。在城镇住宅建设总量增加的同时,房地产开发结构逐步改善,商品房供求同步增长;住宅质量不断提高,配套设施日趋完善,居住环境逐步改善;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住房金融等迅速发展。
曾培炎指出,在房地产业快速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部分地区房地产结构性矛盾突出,一些地方房地产投资出现“过热”苗头,住房制度改革亟待深化,房地产市场运行、监管和调控体系还不够完善。
曾培炎说,房地产业关联度高,对经济增长影响力大。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对于扩大内需,保持国民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居民消费水平和质量,扩大就业,促进科技进步和可持续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
曾培炎强调,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进一步实现住房市场化新的重大转变。要坚持以需求为导向,调整房地产供给结构。重点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对高档、大户型商品房以及高档写字楼、商业性用房积压较多的地区,要控制此类项目的建设用地供应量,或暂停审批此类项目。要坚持深化住房改革,加快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住房保障制度。继续清除阻碍市场发展和居民消费的体制性、政策性障碍。要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打破行政保护和地区封锁,创造各类房地产企业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房地产开发、中介、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管理和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管理。鼓励和支持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在住宅建设中的应用。要坚持加强宏观调控,改善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
曾培炎要求,各地要认真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既要统一政策指导,又要坚持因地制宜、分散决策。各级地方政府要对本地区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负总责,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市、县的指导和监督,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地区的督查。
针对近期一些地方在拆迁中违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不到位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曾培炎特别强调,各级政府要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房地产工作的根本出发点,拆迁工作要严格依法办事,坚持量力而行,切实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好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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