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建立农村特困户生活救助制度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专栏:时政纵横
宁夏建立农村特困户生活救助制度
本报银川8月31日电 记者周志忠报道:从9月1日起,宁夏《农村特困户生活救助证》全部开始启用,农村特困户可持证到当地所在金融部门领取救济补助金。自治区和市、县(区)财政按每人每年救助200元安排补助金,从2004年起,宁夏每年将预算安排1500万元用于对特困户的生活救助。宁夏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全面建立并开始实施。
宁夏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经历了一年多调研、提出方案和试点运作的过程。2002年4月,宁夏在银川市郊区和宁南彭阳县进行了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试点。经过调查摸底,宁夏农村特困户人口占全区400万农业人口的13.7%,17.9万户困难最大的鳏寡孤独人员、残疾人、无劳动力家庭和重灾民需要救助。自治区各级民政部门在8月底完成了对被救助对象颁发《农村特困户生活救助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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