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春旺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要求 深入推进检察改革 完善法律监督机制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专栏:
贾春旺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要求
深入推进检察改革 完善法律监督机制
本报北京12月22日讯 记者徐运平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在今天召开的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指出,深化检察改革、完善法律监督机制,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是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制度保障。他要求全国检察机关在新的一年进一步推进检察改革。
——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是检察机关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具体体现。各试点单位要全面落实高检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试行)》,对不服逮捕决定和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这三类案件,要不折不扣地进入监督程序,充分听取监督员的意见,保证监督员充分行使监督权。认真总结经验,推动这项工作向规范化方向发展。
——健全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工作中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若干规定》,严格依法适用逮捕措施,严禁违反法定条件变相超期羁押。
——完善法律监督程序,探索建立权责明确、程序完善、监督有效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逐步完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程序,切实解决调卷、审级、审限等制约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开展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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