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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党风廉政建设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12-23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党风廉政建设 第9版(理论) 专栏:干部说干事 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党风廉政建设 冯改朵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

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党风廉政建设

第9版(理论)
专栏:干部说干事

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党风廉政建设
冯改朵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也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强大思想武器。我们必须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
  正确处理治标与治本的关系。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有待完善,法律法规以及各方面的制度尚待健全,管理和监督机制中仍存在一定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诱发腐败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完全解决,消除腐败现象需要经历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因此,在一定期间内,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治标是严惩各种腐败现象,治本是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从制度、体制、机制上治理腐败;治标可以创造治本的条件,治本可以巩固治标的成果。要将治标与治本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
  坚持用发展的眼光探索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思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针对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的新情况,不断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工作,不断完善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特别要加强制度建设,使各项制度既能有效地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又能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既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又适应新形势新变化,促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和优良传统,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是解决领导干部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自觉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重要途径。要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不断引向深入,引导广大党员
  干部深刻认识和把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对反腐倡廉紧迫性和长期性的认识;开展党章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强化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程序,也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武器。纪检监察机关贯彻执行《条例》,应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对拟任人选的廉洁自律情况的审查工作,把好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关;建立对新任人选上岗前的廉政谈话制度,使领导干部警钟长鸣;建立与组织人事部门等有关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沟通信息,交流情况;对违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的人和事进行严肃处理。
  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是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键在于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政治纪律认真执行。各级机关和领导干部只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自觉遵守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才能保证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作用。反腐倡廉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党政齐抓共管,充分调动各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强大合力。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发挥好组织协调职能,主动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和助手,把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领导干部和各职能部门,使其明确任务、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同司法、审计、监察等职能机关之间的协调和配合,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共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作者为中共山西省朔州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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