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游”项目待开发
第13版(假日生活周刊)专栏:消费信箱
“夜游”项目待开发
编辑同志:
我曾去南方几个城市旅游,先到深圳,白天游览了“锦绣中华”,次日又玩了“中国民俗文化村”,本打算下午离深圳去澳门,听说民俗文化村晚间有个盛大的民族舞蹈晚会,便临时改变计划,在深圳多逗留了一宿,果不其然,民俗文化村的“夜旅游”让我们玩得十分开心,大家都反映这一晚没有白呆。后来从澳门回到珠海时,已是中午,吃罢午饭,逛了商城购物,听说晚上没“戏”,便连夜赶回了中山市。
城市“夜旅游”不仅能为旅游景点挽留游客,增加门票收入,同时也为旅游相关行业,诸如宾馆、餐饮、娱乐、购物等增加可观的收入。过去从浙江、上海一线来周庄、同里等古镇旅游观光的游客,大都为“过境游”,即白天在古镇游览之后,晚间便匆匆西去苏州、无锡等地了。后来,随着古镇大力开发“夜旅游”,原来的“过境游”渐渐变成了如今的“专题游”,凡来古镇旅游的游客,一般都会住上一两宿,饶有兴趣地品味一下古镇夜文化。希望有关部门把城市夜旅游这块蛋糕做大,为消费者提供更丰富的旅游享受。
——读者 梁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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