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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妇联当好维权“娘家人”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8-27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辽宁妇联 当好维权“娘家人” 第15版(热点与对话) 专栏: 辽宁妇联 当好维权“娘家人”   本报讯 新形势下妇女儿童权益问题大部分属于社会问题,涉及面'...

辽宁妇联 当好维权“娘家人”

第15版(热点与对话)
专栏:

辽宁妇联 当好维权“娘家人”
  本报讯 新形势下妇女儿童权益问题大部分属于社会问题,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解决的难度大,妇联组织必须发挥“联”的优势,协调各有关部门、社会各方面,为妇女儿童构建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工作网络和长效机制。为此,从1999年起,辽宁省妇联实施了“依法维权工程”,协调各方力量,整合社会资源,构建“五大网络”,形成了宽领域、广覆盖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妇女儿童咨询投诉网络,为妇女儿童维权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县以上妇联普遍建立投诉中心,80%以上街道社区和乡村建立维权投诉站、维权岗。
  二是建立健全司法保护网络,避免和减少因执法不到位而影响对妇女儿童权益的维护。为了维护婚姻家庭案件中的妇女儿童权益,辽宁省妇联与省法院联合推广了基层法院建“三八合议庭”的经验,现已建立市县(区)镇级维权合议庭110个,300名妇联维权干部担任陪审员,直接参与重大案件的调查庭审,及时有效维护了受害妇女儿童的权益。
  三是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网络,解决特困妇女儿童生存和权益保护问题。辽宁省妇联与司法部门联合,在14个市、94个县区都建立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机构,为因贫困打不起官司的妇女儿童服务。
  四是建立健全普法宣传和失足妇女帮教网络,推动“法进家庭”,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有600多万妇女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建立各种帮教组织3680
  个,利用各种形式对失足妇女帮教,促进了社会稳定。
  五是建立维权社会监督网络,保障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妇联积极争取人大和政协的支持,加大维权监督力度,各级人大、政协每年都对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或调研,督促一些重大问题及时解决。
  这五大网络和工作机制都有一两个职能部门牵头成为运作主体,相关部门配合,达到维权工作合力最大化,规模最大化,效益最大化。(辽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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