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腐败 领导有责
第14版(法律与生活)专栏:
秘书腐败 领导有责
据媒体报道,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程维高因严重违纪,最近被中纪委开除党籍,撤销正省级职级待遇。程维高在担任河北省主要领导期间有一系列严重违纪问题中,其中一项引人注目:前后两任秘书吴庆五、李真因涉嫌犯罪分别被依法判处死缓和一审被判死刑。而程维高对他们利用其职务影响进行犯罪活动,负有重要责任。
秘书是领导身边的工作人员,能够直接与领导“说上话”。正因为如此,尽管秘书只是一般工作人员,但由于其所处的特殊位置,人们往往高看一眼,不敢怠慢,惟恐得罪秘书后,秘书在领导面前说自己的不是,给领导留下坏印象,进而影响自己的锦绣前程。一些想接近甚至巴结领导的人,也往往通过领导身边的秘书牵线搭桥。所以,在一些人眼里,秘书就是领导的化身,就是领导的代言人。秘书有什么吩咐,理当言听计从,不折不扣地执行。
由于秘书的特殊地位,一些素质不高、心术不正的秘书,便狐假虎威,拉大旗作虎皮,利用领导的职务影响,甚至假借领导的名义,违法乱纪甚至违法犯罪。程维高的前后两任秘书吴庆五、李真便是这类典型。
秘书腐败,主要原因固然在于其自身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名利观、地位观的扭曲,但也与领导管教不严有着很大的关系,客观上滋长、纵容甚至助长了秘书的腐败。如果一个领导加强对秘书的教育和管理,经常提醒提醒、敲敲警钟,经常了解了解秘书的所作所为,严加管束,一旦发现行为越轨,决不姑息养奸,坚决将其调离秘书岗位,就会防止秘书利用其职务影响进行违法乱纪、违法犯罪活动,更不会出现前后两任秘书腐败的问题。有鉴于此,中纪委要求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不仅要严于律己,而且要切实加强对包括秘书在内的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所以说,秘书腐败,领导难辞其咎,应当追究其党纪政纪等相关责任。
(江苏省泰州市委组织部研究室副主任 陆彩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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