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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开路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8-25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开路 第14版(财经纵横) 专栏:金海观潮   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开路   午言   近日看到两则关于中小企业融资的消息,一是将于9月'...

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开路

第14版(财经纵横)
专栏:金海观潮

  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开路
  午言
  近日看到两则关于中小企业融资的消息,一是将于9月举行的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计划首次开设“中国成长型中小企业展区”,重点推出一批质地优良的中小企业;二是广东发展银行向北京110家中小民营企业综合授信300亿元,而在广州地区已有1000多家中小民营企业得到了广发行的信贷支持,该行还将把中小企业作为自己的主要业务领域。
  8月19日,中小企业融资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高级论坛在北京举行,与会代表呼吁,全社会都来关心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中小企业是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据统计,我国中小企业以48.5%的资产,安置着69.7%的职工就业,提供了57.1%的社会销售额。正因为此,社会各方对中小企业融资问题越来越关注,并通过完善信用记录、金融租赁、提供贷款担保等种种努力,使得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在总体上已有所改善。然而,即使到目前,中小企业的融资难仍然没有得到实质性解决。
  企业的融资渠道可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对于中小企业而言,二者都很重要,不能偏废。然而,我国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基本是一片空白。资本金在5000万元以上的大企业,如果符合要求,既可以向银行贷款,也可以通过交易所直接上市融资。而资本金在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不管经营状况有多好,其融资渠道基本上是“华山一条路”:银行贷款。因此,要真正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除了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增加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外,还有必要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直接融资机会。
  为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融资,也是化解商业银行风险的需要。据统计,今年一季度,国内非金融企业部门贷款、国债、企业债和股票融资的比重为94.5∶2.5∶0.7∶2.3,间接融资的比重远远超过直接融资,而这一比例还有继续放大的趋势。中小企业的经营风险较大,如果在解决其融资问题时不“两条腿走路”,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势必会使企业的经营风险过度集中于银行。
  另外,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看,直接融资还可促进中小企业完善公司治理,实现规范发展。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很快,但不规范经营行为也较普遍,通过直接融资,增加监管部门、市场和媒体的约束,有助于中小企业治理结构的改善。
  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拓宽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创造条件,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各种方式直接融资。这为建立我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市场体系奠定了法律基础。今后,有必要结合我国证券市场布局的调整,进一步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真正建立起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资本市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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