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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国家内部事务是处理两岸“三通”的基本原则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12-23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一个国家内部事务是处理两岸“三通”的基本原则 第4版(要闻) 专栏: 一个国家内部事务是处理两岸“三通”的基本原则   叶东 发展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

一个国家内部事务是处理两岸“三通”的基本原则

第4版(要闻)
专栏:

一个国家内部事务是处理两岸“三通”的基本原则
  叶东
发展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实现两岸全面、直接“三通”,是两岸经济发展和多方面交往的客观需要,符合两岸同胞的共同利益。多年来,大陆方面一直主张,应本着“一个国家内部事务、直接双向、互惠互利”的原则处理两岸通航事务。我们强调一个国家的内部事务,是因为大陆与台湾同属一个中国,国际社会普遍承认一个中国。两岸间的“三通”应该是一个国家的内部事务,决不是“国与国”之间的“三通”。我们认为,按一个国家内部事务处理两岸直航事务,这不仅体现了中国的航运权益不受侵犯,而且有力地维护了两岸人民的共同利益。按一个国家内部事务处理两岸直航,可以充分考虑到双方的利益,可采取变通的办法,尽量简单易行。
  “直接双向、互惠互利”是发展两岸经贸合作,推动两岸“三通”不可或缺的准则。按市场运作规则,两岸直接“三通”应由两岸的业者公平参与经营;双向直航符合通行惯例,有利于商家和航商节省时间和经营成本,符合两岸民众的共同利益和最大需求。真正做到直接双向,就能互惠互利,就能使两岸“三通”健康、持久、正常地发展下去,从而推动两岸关系不断向前发展。
  在两岸政治问题一时难以解决的情况下,为了两岸人民的共同利益,为务实推进两岸直接“三通”,大陆方面提出由两岸民间行业组织进行商谈,“三通”商谈时可以不涉及一个中国的政治含义,双方商谈所达成的共识,由各自确认后实施。这充分展现了大陆方面推动两岸直接“三通”的诚意、善意和灵活性。
  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大陆方面提出由民间行业组织协商的办法解决两岸“三通”问题是成功的。1996年和1997年,两岸直接通电和两岸试点直航,就是经过两岸的电信公司和民间航运组织协商,双方仅用一天就达成共识,很快就付诸实施。2001年,福建沿海与金门、马祖有关方面通过协商实现了海上直通,双方使用两岸注册的船舶经营,船舶进入对方水域时只挂公司旗,不升挂对方旗,解决了敏感的挂旗等问题。2002年春节台商包机,也是由航空业者协商,解决了有关证照认可和运输安排。这些事实表明,民间行业组织协商并不会影响双方公权力,同时为两岸全面直接“三通”商谈起到了示范作用。
  当前,无法实现两岸通航的根本原因在于,台湾方面虽然对“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有关通航条文进行修改,但陈水扁当局把两岸通航商谈规划拖到明年大选之后,鼓吹要在“一边一国”的框架下商谈两岸通航,还改变今年春节台商包机由两岸航空业者进行商谈的模式,提出由两会商谈明年春节包机事宜,显然两岸通航谈不起来的责任在台湾当局而不在大陆方面。
  长期以来,台湾当局奉行不开放“三通”政策,不仅逼走了台商,还逼走了许多外商。据台湾媒体报道,近期拥有对台航线的5家欧洲航空公司中有4家因为抵台乘客人数大幅减少,宣布中止欧台间的直飞航线。就连美国西北航空公司的飞机也放弃直飞台湾。近几年来,高雄港集装箱货运量从世界排名第三位降到第七位。两岸不直航,已经严重阻碍了台湾经济的发展,已经严重地损害了台湾同胞的切身利益,已经遭到广大台湾民众的唾弃。陈水扁当局继续玩弄“三通”牌的政治图谋是不会得逞的。
  祖国大陆对两岸“三通”的政策主张光明磊落,深得人心。台湾当局阻碍两岸直接“三通”政策终将挡不住时代前进的步伐。我们相信,在两岸民众和业者的共同努力推动下,两岸直接“三通”一定能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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