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维权见行动
第6版(国内政治专页)专栏:
依法维权见行动
制定完善规划体系。中国政府在完成《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主要目标的基础上,又颁布了2001—2010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并将其纳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计划。
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地位和职能不断得到加强,成员单位由1998年的28个增至目前的32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90%以上的地(市)、县(市)均成立了妇儿工委,形成了自上而下的工作体系。成立于2001年底的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是国家级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协调议事机构,由最高人民法院等14个政府部门和非政府组织组成,是加强部门协作,实现社会化维权的重要组织保障。目前全国省、地(市)两级共建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织或同类机构350个,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形成了保障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的社会化协调组织体系。
构建完善法律体系。目前已形成了以《宪法》为基础,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其他相关法律在内的保障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的法律体系。2000年以来,全国人大对《婚姻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多部与妇女密切相关的法律进行修改和制订,使妇女合法权益从源头上得到了保障。(附图片)
图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妇联正在为下岗女工再就业举办法律咨询活动。
本版图片均由全国妇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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