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不应刊登虚假广告
第5版(读者来信)专栏:建议与要求
媒体不应刊登虚假广告
《人生》杂志2003年第5期在第60页至64页刊登的广告中,有几则是赠送礼品的,并说“免费赠送,来信即寄”。5月中旬,我按广告分别向广州、河南两地的三家公司去信,索取“赠品”。一周后,先后收到“广州华大贸易公司”、“广州德诚隆科贸有限公司”和“河南安阳雅美电子通信器材邮购公司”的回信,我被告知成为“特惠顾客”和“幸运星”,分别获上述三家公司提供的“手提电脑”、“上网卡两张”以及“CD随身听+8088掌中宝+全自动照相机及项链首饰”等物品,但必须在一个月以内分别邮寄178元至218元不等的“包装费、税费、手续费”。这与广告中“来信即寄”
的承诺大相径庭。笔者相信国家级刊物不会刊登骗人的广告,先后三次给《人生》杂志社编辑部、广告部打电话咨询,得到的答复是“不要相信天上会掉馅饼”、“广告是由北京某广告公司提供的”。言外之意是他们对广告的内容也不相信,刊登这类广告与他们无关。但是,无论如何国家级正规刊物刊登这类虚假广告实在不应该。 新疆石河子市
李富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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