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乐安县坪溪邮政所 取汇款强售蚊香
第5版(读者来信)专栏:监督哨
江西省乐安县坪溪邮政所
取汇款强售蚊香
8月15日上午,在江西省乐安县金竹乡政府工作的朋友告诉我们,他遇上了一桩烦心事——取汇款邮局强行搭售蚊香,对委托他取钱的村民无法交待。
8月14日下午,朋友拿着在浙江绍兴务工的两个同村人寄给他的1100元和2000元的两张汇款单去坪溪邮政所取款。他填写好汇款单后,把身份证和汇款单一起交给该所营业员,那个营业员给他的却是3070元现金和15盒蚊香。望着15盒蚊香和3070元人民币,朋友茫然地问:“你为什么给我蚊香?”那个营业员爱理不理:“取款都要按汇票面额的1%购买蚊香,要么你别取。”朋友心想,不取款,自己怎么向那两个托他办事的人家里交代,这钱是他们用于交农业税的。于是他解释说:“这钱不是我的,能不能不买蚊香?”不料,营业员生气地说:“这是上面规定的,不买蚊香也要扣。”朋友只好“服从”规定,可是他提出开个发票或证明,也被营业员拒绝了。带着满脸的无奈走出邮政所大门,我们的朋友又急又气,不知道怎么去和那两个在外务工村民的家人解释。
江西乐安县 邱武章 方丽英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