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宣布 9月21日起提高存款准备金率 由现行的6%调高至7%,农村信用社和城市信用社不调高
第2版(国内要闻)专栏:权威发布
中国人民银行宣布
9月21日起提高存款准备金率
由现行的6%调高至7%,农村信用社和城市信用社不调高
本报北京8月23日讯 记者田俊荣报道:中国人民银行今天宣布,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3年9月21日起,提高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即存款准备金率由现行的6%调高至7%。
据悉,此次存款准备金率调整的金融机构范围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有关外资金融机构等。农村信用社和城市信用社暂缓执行7%的存款准备金率,仍执行现行6%的存款准备金率。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称,此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不会引起货币信贷总量的下降,下半年我国货币信贷仍将保持平稳增长。目前,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余额是1.6万亿元,上调1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大体将冻结商业银行1500亿元的超额准备金,是一项温和的政策措施。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后,商业银行仍将保持一定的流动性水平,依然具备平稳增加贷款的能力。目前,金融机构持有20000多亿元流动性较高的国债、金融债等债券,还持有4000多亿元中央银行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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