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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还是“牟利”——雷锋照片应否登记版权?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8-23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维权”还是“牟利”——雷锋照片应否登记版权? 第5版(视点新闻) 专栏:   “维权”还是“牟利”——   雷锋照片应否登记版权?   新华社记者 陈光'...

“维权”还是“牟利”——雷锋照片应否登记版权?

第5版(视点新闻)
专栏:

  “维权”还是“牟利”——
  雷锋照片应否登记版权?
  新华社记者 陈光明
  今年8月15日是雷锋以身殉职41周年纪念日。人们在缅怀雷锋精神的同时,也在争论雷锋生前照片拍摄者张峻将雷锋照片进行版权登记的“是”与“非”。
  张峻是雷锋生前战友,曾任沈阳军区政治部专职军事摄影记者。从1961年起他共拍摄了200多幅雷锋的照片,其中包括流传很广的雷锋擦车的照片等。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将雷锋照片用于商业目的,如有的服装厂将张峻拍摄的雷锋头像印到T恤衫上。在这过程中,有的人对雷锋图片胡乱剪裁,任意篡改,严重玷污了雷锋的形象。为此,今年张峻决定正式向版权部门提出申请。
  6月18日,辽宁省版权局与鞍山市版权局为张峻拍摄的220余幅雷锋照片进行了版权登记。
  鞍山市文化局和版权局负责人认为,雷锋照片被申请版权,是一种法律维权行动。今后如果出于非盈利性的公益目的,在使用雷锋照片时可以不经作者同意,但必须支付稿酬;若是出于盈利性的商业目的,则必须先通过作者审核同意。
  对于将雷锋照片进行版权登记一事,同是雷锋生前战友、也曾为雷锋拍过很多照片的季增表示不能认同。他明确表示:“当时拍雷锋照片是一种职务行为,不能把属于职务行为拍摄的雷锋照片据为己有。雷锋精神的核心就是无私奉献,如果把雷锋照片当做摇钱树,那是对雷锋精神的亵渎。”
  季增表示,他虽然为雷锋拍了许多张照片,但今后无论是机关、厂矿、出版社、画报社等刊印、宣传雷锋照片只要不歪曲雷锋形象和雷锋精神,他都将提供无私的帮助。季增还表示,他保存的原版雷锋底片,将在适当的时机无偿献给雷锋纪念馆。而张峻认为,自己将雷锋照片进行版权登记并非为牟利,并且曾数次向雷锋纪念馆无偿捐赠雷锋照片的底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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