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 吴邦国主持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草案等提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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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
吴邦国主持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草案等提请审议
本报北京8月22日讯 记者徐运平、石国胜报道: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议案,提请审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草案,赋予新设立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法定监督管理职责,保证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进行。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22日在北京举行。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案草案、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等同时提请审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根据议程,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乔晓阳报告了行政许可法草案的审议结果。乔晓阳说,出台这部法律的条件和时机已经基本成熟,草案经过常委会3次审议、修改,针对性、操作性比较强,基本可行。
受国务院委托,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刘明康就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草案作了说明。他说,根据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国务院决定设立银监会,统一监管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因此,有必要制定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赋予银监会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责。
国务院分别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议案,提请审议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案草案和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受国务院委托,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就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案草案作说明时说,国务院设立银监会,人民银行不再履行监管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职责,其职能主要是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不断完善有关金融机构的运行规则,更好地发挥作为中央银行在宏观调控和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中的作用。因此,需要对中国人民银行法进行修改。
受国务院委托,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就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作说明。他说,此次修改,主要是为了适应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需要,明确规定了由银监会履行对商业银行的监管职责,并保留了人民银行的部分监管职责。同时,为适应当前商业银行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要,还作了其他修改。
会议还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国和南非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议案,中国和吉尔吉斯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合作协定的议案,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外交部副部长张业遂分别就这3个议案作了说明。
会议还审议了各项任免案。
副委员长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顾秀莲、热地、盛华仁、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傅铁山出席会议。国务委员周永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登举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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