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暂停增加事业单位编制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专栏:时政纵横
山东:暂停增加事业单位编制
本报讯 记者何勇报道:近日,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各级均暂停审批增加事业单位机构和人员的编制,并要求严格实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年度立项制度。
今后山东各级各部门设立事业单位、增加事业编制、调整结构布局等事项,须由举办主体提出立项报告,于每年第四季度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申请立项。凡撤销事业单位机构或核减事业编制的事项,由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直接办理。如确需对编制进行调整,一律按照机构“撤一建一”、人员编制多减少增的原则,在现有机构编制内调剂解决,确保事业单位机构和人员编制总量不增加。对于违反规定,把机构编制与核拨经费、审批项目、“评比”、“达标”相联系,干预下级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配备的,要严肃查处;对于违规违纪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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