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安推出38条便民措施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专栏:时政纵横
辽宁:公安推出38条便民措施
本报讯 记者张贺报道:从今年9月1日起,在辽宁省内城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在该城市落户;沈阳、大连、鞍山三个城市的居民可以和抚顺、本溪、丹东的市民一样,凭身份证和户口簿按需申领护照。这是辽宁省公安厅日前宣布推出的38条便民措施中的两项。这38条措施涉及治安、交通、出入境、消防管理等4个方面,它们的实施将给辽宁人民工作和生活提供更多的便利。
辽宁省公安厅称,这次推出的38条便民措施是对不久前公安部发布的《三十项便民利民措施》的延伸、补充和细化,具有很强的地方特色。其中治安管理方面11条,最引人瞩目的是户籍制度的松动;交通管理方面9条,简化了驾驶员和车辆的年审手续;出入境管理方面11条,除扩大市民按需办理护照的城市范围之外,还特别针对在辽宁投资、工作的外籍人员制定了便利措施;消防管理方面7条,最重要的是实行消防监督检查事前告知制度和缩短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时限。
这38条措施将从今年9月1日开始在辽宁全省实施。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