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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邪教组织再次非法攻击鑫诺卫星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8-16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法轮功”邪教组织再次非法攻击鑫诺卫星 第4版(要闻) 专栏:   “法轮功”邪教组织再次非法攻击鑫诺卫星   新华社北京8月15日电 记者15日从信息产'...

“法轮功”邪教组织再次非法攻击鑫诺卫星

第4版(要闻)
专栏:

  “法轮功”邪教组织再次非法攻击鑫诺卫星
  新华社北京8月15日电 记者15日从信息产业部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获悉,8月12日21时05分和8月13日20时23分,鑫诺卫星再次受到“法轮功”邪教非法信号的攻击,中国教育电视台和中央电视台、10个省级电视台的多套节目先后被严重干扰,观众无法正常收看远程教育节目和其他电视节目。这一消息也得到了教育部和广电总局有关部门的证实。这是“法轮功”邪教组织违反有关民用通信的基本准则,干扰广播电视正常播出、侵犯公众权益的又一新罪行。
  鑫诺卫星公司负责人指出,“法轮功”邪教组织公然践踏国家法律和民用通信的基本准则,多次恶意攻击民用通信卫星,是对社会秩序和现代文明的挑战,是高科技时代的信息恐怖行为和强盗行径,也严重侵害了卫星公司的权益,损害了卫星公司的声誉。鑫诺卫星公司保留对“法轮功”邪教组织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广电总局负责人表示,“法轮功”邪教不顾社会公德,多次干扰电视正常播出,再次暴露了“法轮功”邪教祸国殃民的本质。在背后支持和纵容邪教的势力对“法轮功”的非法行径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并终将养痈遗患,自食恶果。
  在收看电视节目时受到干扰的观众对“法轮功”邪教组织这种恣意践踏民意的行径极为愤慨。他们认为,现在全社会都在关注着国家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法轮功”却一再实施卫星干扰,剥夺群众正常收看电视的权利,扰乱群众的安定生活,与人民为敌,与社会为敌。必须严惩邪教,才能保护人民利益。
  鑫诺卫星于1998年由长征三号乙运载火箭发射升空,服务广电总局“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中国教育电视台节目传输、中国海上石油、中国气象局、中国联通和中国网通等数十家用户。2002年6月至11月,“法轮功”邪教组织曾多次从台湾省台北地区发射非法信号对鑫诺卫星实施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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