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1亿元教育乱收费谁来退还?
第5版(视点新闻)专栏:
广西——
1亿元教育乱收费谁来退还?
新华社记者 王勉
今年9月以来,一场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风暴席卷全国。截至11月底,广西查出自2002年春季开学以来全区教育乱收费超过1.08亿元。在这个过程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值得深思。
广西这次对教育乱收费的检查从9月19日开始,到11月20日结束,共查出乱收费超过1.08亿元,然而,截至目前,真正退还给缴费者的仅795万元。这就是说,还有整整1亿元的乱收费没有退还给缴费者。
为什么明明查出属于乱收费,却有1亿元无法追回?记者了解到,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大量所谓“合理不合法”的收费,使执法遭遇尴尬。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一位负责人称,对于教育乱收费,执法部门在实际操作中不得不区别对待。
学校自身产生的乱收费,绝大部分用在了改善教学设施或偿还债务上。执法者明明查出学校乱收费,但就是拿它没办法。
记者了解到,对于这种“合理不合法”的情况,执法部门一般要求学校用来年的经费弥补,但是对于经费投入长期处于“饥饿”状态的学校来说,这种做法的可行性不大。“从经济上不能把学校怎么样,就只好将学校通报批评,或者给校领导处分,甚至撤职。”这位负责人说。
另外,一些学校为了达到收费的目的,乱收费不以学校的名义出现,而是采取“隐性”方式,致使执法部门查处难度明显增大,比如:以“家长委员会”名义收费。学校成立“家长委员会”,借助这个团体名义收取“补课费”、“晚自修费”、“班会费”等,且收钱不开票据,不进学校的财务账;以社会力量办学形式收费。有的公办学校与某些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联合办班等,收费使用的票据是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提供的发票,公办学校按一定比例提成,等等。
专家指出,治理教育乱收费仅靠撤几名校长、定几条“高压线”还不够,必须加快教育体制改革,完善制度,最大限度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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