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记者与民工一起奔走——讨薪记
第5版(视点新闻)专栏:
12月20日,记者与民工一起奔走——
讨薪记
本报记者 王慧敏 刘天亮
12月19日,乌鲁木齐市入冬以来最冷的一天,最低气温零下21摄氏度。下午4时许,两个衣着单薄的民工来到了本报驻新疆记者站。
欠我们1万多元,才给了800元
“我叫任文华,从四川来到新疆打工,辛辛苦苦干了几个月……没想到,我们老板太黑了!欠我们1万多元,才给了800元!”
任文华介绍,2003年5月,他带领13名民工到新疆米泉市华南装饰有限公司承接的工地上干活。7月6日工程完工时,他向该公司经理刘涛要求结款,对方却只给他写了一张金额为12180.31元的欠条。此后,刘涛先后共向他支付了800元,但拒付余款。不得已,任文华把对方告上法庭。刘涛先是声称欠条为任文华威逼所写,继而又向法院出具了有任文华签名的收条15张,辩称已还清欠款。但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鉴定,其中有两张不是任文华本人书写,另有3张数字经过改动,差额合计5800元。最后,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刘涛向任文华支付劳动报酬及交通费共5645
元;案件受理费、鉴定费及邮递费由双方均摊。“剩下的几张收条也是刘涛伪造的。只是法院说要由权威部门鉴定。鉴定要到北京的公安部去做,我们哪来那么多钱?其他的事情以后再说吧,眼下只想让刘涛执行法院的判决,可他一直躲着不见我们。”
欠薪老板躲起来了20日凌晨当地5点多,天还蒙蒙亮,记者来到了位于米泉市公安局大院后的刘涛家,在隔着门听完记者说明原委后,不管怎么按门铃,对方就是不开门。
等候的民工们在门外一个个被冻得面色青紫。任文华说:“为了打这场官司,我们像这样站在雪地里已经不知道有多少次了!昨天和我一起去找你的那个老汉,他把钱借给我打官司,现在也没钱回家了。我们住的房间里没烧暖气,吃饭也是东一顿,西一顿。”旁边的一个40多岁的女民工说:“家里还有孩子上学。快过年了,孩子们吵着要我们回去。我也想啊,可拿什么回去呢?!”
无奈,记者只好与米泉市劳动监察大队的同志联系。监察大队屈震旦大队长来叫门,仍然不开。他提议到刘涛的公司找其他人。在刘涛的公司里,一位40多岁的负责人说刘老板出差去了,没人负责。记者一行让他给刘涛打电话,他改口说有什么事跟他说也是一样。
没等记者说完来意,他抢着说道:“任文华是个无赖,我们把85%的钱都付给他了,他却还逼着我们要钱,居然把我们告上了法庭!”
屈大队长说:“中央和自治区三令五申,在25号之前必须发放完民工的工资。今天都20号了,希望你们尽快把这5000多元钱发给他们。”
“这个道理谁都明白,但干什么事情都要有过程,对不对?建筑公司不给我们钱,我们也没办法啊!”
回去的路上,屈大队长告诉我们:“这笔钱25号以前恐怕不一定能要到……这里面有些法律的问题,我们也不能插手,只能劝说华南装饰有限公司尽快发放民工工资。”
从12月初至今,米泉市已经为民工成功追讨回164万元工资。在听闻任文华事件以后,市里一位领导态度坚决地表示:“我们保证两天之内一定帮民工讨回来!”
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
(附图片)
任文华在向执法人员诉说自己的遭遇。 本报记者 王慧敏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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