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11·3”火灾事故根本原因初步查明 3名犯罪嫌疑人被捕
第4版(要闻)专栏:
衡阳“11·3”火灾事故根本原因初步查明
3名犯罪嫌疑人被捕
新华社衡阳12月21日电(“新华视点”记者明星、刘非小、张旭东)湖南衡阳“11·3”特大火灾坍塌事故原因调查取得进展。联合调查组初步认定,导致衡州大厦坍塌的根本原因是大火燃烧时,在衡州大厦西部偏北的5根柱子损毁比较严重,这5根柱子承载能力下降,在重载的压力下倒塌,继而引起衡州大厦3000多平方米建筑的坍塌。
联合调查组初步查明,衡州大厦发生火灾时,5根柱子所处的地方有大量的聚乙烯,燃烧的温度比其它地方高。目前,着火点和起火的原因仍在调查之中。联合调查组副组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察专员施卫祖说,现在的调查结果只是初步的,最终的结论需要实验室的检测、化验、分析来验证。
据新华社衡阳12月21日电(“新华视点”记者明星、刘非小、张旭东)经湖南省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衡阳“11·3”特大火灾坍塌事故犯罪嫌疑人、坍塌的衡州大厦开发商永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文革21日被当地警方逮捕。20日,这起事故的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永兴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永开和负责衡州大厦工程建设的魏东衡也已经被警方逮捕。
记者从衡阳“11·3”特大火灾坍塌事故联合调查组了解到,坍塌的衡州大厦的建筑质量存在问题,在大厦的一些局部地方,钢筋数量比较少,用的钢筋没有按照标准配备那么粗,在浇注大厦西南部位的时候,用了20吨不合格的水泥。
联合调查组负责人介绍,李文革当年在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没有通过正规设计单位,擅自施工和雇请设计人员,设计了两套施工图纸,一套用于实际施工,一套用于报建,报建图纸和实际施工图纸不一样;私自更改了规划平面布置图,将原来三栋平行建筑楼,改为“回”字形的建筑楼,并且将设计的7层楼增至8层,局部增至9层。
此外,李文革还采取了少报多建、逃费的手段,擅自扩大建筑面积;企业没有建筑施工资质,私自雇请人员组织施工,没有经过质量监督部门的工程监理,并在补办手续过程中,编造虚假合同和许可证件。衡州大厦竣工以后,没有组织验收便投入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又私自改变衡州大厦底层的使用性质,没有办理报批程序。企业安全管理混乱,制度不健全。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