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遍设再就业救助中心
第1版(要闻)专栏:
四川遍设再就业救助中心
本报成都8月14日电 在四川,提起各市州的“再就业救助中心”,老百姓都齐声称好。该中心成立以来,仅今年上半年,就帮助2万名“4050”人员实现再就业。
四川省认识到,在市场就业为主的前提下,对就业困难群体,要给予特别的帮助。为此,四川省决定在全省各市州建立“再就业救助中心”,用3年的时间帮助全省20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凡是男性50岁以上、女性40岁以上、再就业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和夫妻双方均下岗失业或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以及身体残疾、且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下岗失业一年以上、再就业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都是救助中心服务的对象。
据介绍,再就业救助中心是一个提供再就业援助的载体和窗口,四川省将办好再就业救助中心列为各市州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把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街道、社区。
为尽快帮助救助对象实现再就业,四川在落实中央有关优惠政策的同时,还规定,对救助对象从事个体经营货物月销售额在3000—4000元以下,应税劳务月销售额在1500—2000元以下,按次纳税销售额在150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各市州还积极培育社区就业实体,发展劳务派遣企业和社区公益性劳动组织,开发出大量公益性就业岗位安置就业困难群体。(白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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