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娃娃洗澡出人命 法院判决家长共担责
第15版(法律与生活)专栏:新案导读
三个娃娃洗澡出人命 法院判决家长共担责
曾庆朝 李聪 红山
导读:正值暑假,对孩子的主要监护职责由学校转移到家长身上。家长工作再忙,也要尽自己的监护职责,不可掉以轻心,否则孩子出了事,自己同样要承担责任。因为《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三个小孩一起去河里洗澡,结果洗出人命来。7月28日,河南省新野县法院一审审结这起赔偿官司。
去年8月31日下午,东关村9岁的周鑫,被同村13岁的李小易和温旭东带至三里河钓鱼。温、李在河中洗澡,周鑫也下至河的浅水处。后来李小易把周鑫放在深水处,温旭东见周鑫呛水,便又把他带到浅水处。此后,两名大一点的孩子便去深水处游泳了。结果,周鑫溺水身亡。三家家长为周鑫死亡协商未果,周鑫父母把温旭东、李小易告上法庭。
法院认定:两被告年龄大于周鑫,对他应有扶助义务。他们对周鑫的生命危险缺乏预见,故应承担一定过错责任;二原告作为周鑫的法定监护人疏于管束,应承担监护不力责任。判决原告请求的1.2万元由李小易的法定代理人赔偿40%,温旭东的法定代理人赔偿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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