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公正执法三大体系
第15版(法律与生活)专栏:
构筑公正执法三大体系
王一俊
案件质量管理体系、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检务支持与保障体系,是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近年来着力构建的三大体系。这三大体系的有效运作,进一步从各个环节和层次上保证了公正执法,取得了实效。
一、以公正执法为核心,构筑案件质量管理体系
办案质量是公正执法的具体内容,案件质量也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所以有必要建立科学的案件质量管理体系,这对于保障检察机关公正执法具有重要的意义。这个体系的特点是:具有系统性,对办案的全程进行监督;具有及时性、经常性,对办案行为随时监督;具有评价性,发现问题及时总结和反馈。
二、以服务检察工作、保障公正执法为目的,构筑检务支持与保障体系
检务支持与保障体系的主要任务是为办案服务。它主要体现了现代化的科学管理和系统管理,从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和物质资源管理入手,全方位地为检察工作提供支持与保障。这一体系可以分为内部保障和外部保障,内部保障涵盖了以检察文化建设为中心包括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思想保障、以经费保障和科技强检为重点的物质保障,外部保障则包括了主动接受党委领导、接受人大监督,以及建立良好的宣传机制,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三、以人为本,构筑干部考核评价体系
这一体系是以目前正在实行的目标量化考核制度为依托,通过建立和完善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人员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如对政治态度、职业道德、协作精神、完成任务、能力表现等各要素制定出具体指标,参照指标对人员进行考核;并将此作为奖惩、晋升的依据,为领导决策起到参考作用。这一体系的建立改变了依靠印象评价人的做法,使评价能够更客观、更真实地反映干部的能力水平和工作实绩。(作者系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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