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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公安实行“六长”接访制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8-13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汝州公安实行“六长”接访制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群众利益无小事 汝州公安实行“六长”接访制   本报郑州8月12日电其 “没有化解不了的'...

汝州公安实行“六长”接访制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群众利益无小事

汝州公安实行“六长”接访制
  本报郑州8月12日电其 “没有化解不了的疙瘩,只有不用心力的干警;只要咱心中有群众,化解矛盾就会有办法。”河南省汝州市公安局积极探索“六长”接访制,对公安控申工作进行全面改革。一年多来,汝州市涉法上访案件明显减少。
  汝州市一度是有名的“上访大户”,上访案件中大多数为涉法案件。2002年5月,汝州市公安局新的领导班子成立后,把公安控申工作当做密切警民关系、确保一方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经过深入调查研究,把以往的局长接待日改为“六长”接访制,即由局长或政委、主管副局长、纪委书记、法制科长、控申科长、督察队长于农历每月的初一、十五,在固定地点共同接待来访群众,一年来,“六长”共接访561案,接待上访群众1036人,结案率达64%。
  “六长”接访制规定: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就当场宣布处理意见,并向上访人签发处理卡;暂时不能解决的,由控申科发放督办通知书和明白卡,注明案件办理程序、预约时间、办案期限等,责成办案民警限期向群众作出答复;对于已办结或已处理案件的结果当事人不满意的,由“六长”当场与主办单位和办案人联系,提出处理意见;对于正在办理的案件引起当事人上访的,征求办案单位意见,或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办结;对于疑难案件,预约下次接访时间,或决定成立专案组进行处理;对于反映办案民警问题的,不论情况是否属实,首先更换办案人员,并告知上访人下次受理案件的时间和地点。
  (戴鹏 孟学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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