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莲井村——林权证走进家庭林场
第5版(视点新闻)专栏:乡村新事
福建莲井村——
林权证走进家庭林场
本报记者 蔡小伟
“我已等了20多年……今后可以放心地发展林业了!”福建省仙游县盖尾镇莲井村马山林场主人李美和8日从县长林建华手中接过两本绿色的林权证激动地说。
1979年6月,李美和的父亲李金耀与当时的莲井大队签订了承包绿化马山200亩荒山合同,成为我国较早承包荒山的人之一。李金耀拿出所有积蓄,种植37万多株杉木、9万多株马尾松,创办了家庭林场。1987年李金耀去世后,李美和女承父业,精心管护林木,并新种枇杷、龙眼、麻竹等一批经济作物,还向邻村租赁山地种植速生丰产林巨尾桉500亩。但由于一直拿不到林权证,李美和总觉得心里不踏实……
今年初,福建在全省启动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以充分调动林农植树造林的积极性。在给李美和发放林权证的现场,福建省副省长刘德章对市县乡干部和周围群众说,颁发林权证是对李金耀父女两代人长期辛勤劳动获得权益的确认与肯定,体现了政府鼓励非公有制发展林业的政策,昭示着人们可以放心种树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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